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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协会召开《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中国消防协会受公安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委托,在公安部消防局的直接领导下,继完成《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写任务后,又组织有关消防专家启动了《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

  按照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工作流程,2010年9月7日,在中国消防协会会议室召开《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审定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教材开发处陈蕾处长,公安部消防局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张明灿副处长和中国消防协会孙伦会长、郑玉海副会长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对规范包括公安消防部队士兵、士官和社会专职消防队伍在内的从事或准备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和应急救助的灭火救援员职业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即是国家对灭火救援员从事灭火救援职业活动,接受灭火救援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也是我们编制相关教材、题库、培训大纲、确定鉴定专用设备的基本依据。评审专家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终审,并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尽快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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